|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04C/2022-05357 | 分 類: | 政策問答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12 月 12 日 |
| 標 題: | 關于《鄄城縣城區“三小車輛”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問答 | 發布日期: | 2022 年 12 月 12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關于《鄄城縣城區“三小車輛”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問答 |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04C/2022-05357
- 分 類:政策問答
- 發布機構: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標 題:關于《鄄城縣城區“三小車輛”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問答
- 成文日期:2022 年 12 月 12 日
- 發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12 日
- 內容概述:關于《鄄城縣城區“三小車輛”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問答
關于《鄄城縣城區“三小車輛”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問答
瀏覽量:
問:該實施方案的指導思想與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黨政領導、部門負責、齊抓共管、社會聯動”的工作思路,始終堅持“依法規范、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原則,做到宣傳教育先行,規范引導與打擊處理相結合,規范大多數、打擊極少數,全面推進“三小車輛”禁限行工作,全力打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問:該實施方案的目標任務是什么?
答:以關源頭、去存量、禁新增為目標,對我縣轄區內非法生產電動車企業全面關停;規劃設定城區禁限行區域范圍,城區禁限行區域內禁止銷售“三小車輛”,禁止“三小車輛”通行;對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管理。實現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城市管理秩序明顯增強、全縣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文明交通水平顯著提升的治理目標。具體任務如下:
1. 嚴格生產源頭監管。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停止審批新建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清理整頓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禁止生產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及生產領域非法改裝、組裝的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2. 嚴格銷售源頭監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低速電動車交易市場和經營行為監管,在全縣范圍內全面清理超標電動車經銷商及銷售網點,依法查處未經國家生產許可和國家明令淘汰、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低速電動車。
3. 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縣公安局依法依規對符合新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免費登記掛牌。
4. 實施“三小車輛”禁限行。在城區規劃設定禁限行區域,工作實施后,縣直各單位抽調人員到包保路口、路段,對駕駛“三小車輛”進入禁限行區域的群眾進行勸阻。
5. “三小車輛”禁限行工作實行網格化負責制。推行網格掛圖作戰模式,禁限行區域劃為六個網格開展禁限行工作。1號網格指揮長李沉靜(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趙少林(縣政府副縣長),2號網格指揮長王雷(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張廣兵(縣政府副縣長),3號網格指揮長陳東明(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王玉浩(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4號網格指揮長張伯新(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張敬美(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5號網格指揮長樊秀萍(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劉繼臣(縣政協副主席),6號網格指揮長曹傳杰(縣政府副縣長)、孫曉春(縣政協副主席)。每個網格按照方案要求,成立工作專班,按照時間節點完成“三小車輛”禁限行任務。
問:禁限行區域包括哪些?
答:城區禁限行區域:
1. 西至西環路(不含),東至古泉路(含),南至泰山街(含),北至北環路(不含)。
2. 西至古泉路(含),東至陳王路(含),南至金山街(含),北至北環路(不含)。
3. 西至陳王路(含),東至鳳凰路(不含),南至長江街(含),北至北環路(不含)。



魯公網安備371726020001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