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04C/2017-16951 | 分 類: | 收費依據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 年 06 月 22 日 |
| 標 題: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發布日期: | 2023 年 08 月 22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04C/2017-16951
- 分 類:收費依據
- 發布機構: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標 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成文日期:2017 年 06 月 22 日
- 發布日期:2023 年 08 月 22 日
- 內容概述: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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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知識產權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
為進一步加大降費力度,切實減輕社會負擔,促進實體經濟 發展,經研究,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現將有關事 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公 民出入境證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見附件)。 二、2017年7月1日前應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補交時應按原標準征收。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 對本地區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進行全面清理,及時降低偏 高的收費標準,并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宣傳 解讀,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四、各地區、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降低的行 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 五、各級價格、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 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收費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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