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04C/2024-17676 | 分 類: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7 月 03 日 |
| 標 題: | 鄄政發〔2024〕7號 鄄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鄄城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4 年 07 月 03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鄄政發〔2024〕7號 鄄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鄄城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04C/2024-17676
- 分 類: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 發布機構: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標 題:鄄政發〔2024〕7號 鄄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鄄城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 年 07 月 03 日
- 發布日期:2024 年 07 月 03 日
- 內容概述:鄄政發〔2024〕7號 鄄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鄄城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鄄政發〔2024〕7號 鄄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鄄城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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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經濟開發區、中藥材產業園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強化源頭管理,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縣政府編制了《鄄城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已經縣委同意,現予公布,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要嚴格履行法定程序,決策承辦單位在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時,應報告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情況。
二、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策承辦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壓實工作責任,把握時間節點,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
三、對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確需調整或新增的,決策承辦單位要按照《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規定程序辦理。
四、縣司法局要加強對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明確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導,并進行監督。
附件:鄄城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附件
序號 | 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程序 | 決策依據 | 計劃完成時間 | 決策承辦單位 |
1 | 《鄄城縣城區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2023-2035年)》 |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規定,主要決策程序如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 |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2018 | 2024年10月 |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2 | 《鄄城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22-2035年)》 |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規定,主要決策程序如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 | 《山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十四五”發展規劃》和《菏澤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21-2035年)》 | 2024年10月 | 縣發展和改革局 |
鄄城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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