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04C/2025-18404 | 分 類: | 媒體解讀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0 日 |
| 標 題: | 【媒體解讀】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鄄城縣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1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媒體解讀】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鄄城縣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的通知 | 效力狀態: | 有效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04C/2025-18404
- 分 類:媒體解讀
- 發布機構: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5 年 10 月 20 日
- 標 題:【媒體解讀】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鄄城縣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
- 內容概述:【媒體解讀】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鄄城縣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的通知
- 效力狀態:有效
鄄城新版聲環境功能區劃落地,噪聲限值明確!
鄄城融媒體記者李博
2025年10月,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正式發布《鄄城縣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這份覆蓋中心城區、涉及四類功能區的“靜音指南”,不僅明確了不同區域的噪聲控制標準,更針對鄉村特殊場景、工業園區與居民區交叉地帶制定了差異化管理規則,為當地噪聲污染防治劃出“硬邊界”,也為市民生活、企業生產劃定了清晰的“聲音紅線”。
一、中心城區“分圈管控”:7.72平方公里區域夜間噪聲不超45分貝
此次區劃將鄄城中心城區65.88平方公里土地劃分為四個功能區,每個區域的“聲音容忍度”各不相同。其中,定位“宜居靜音區”的1類區面積達7.72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富春山街--雷澤大道周邊、舜耕路沿線等區域,這類區域以居住、學校、醫療場所為主,夜間噪聲限值嚴格控制在45分貝以內--這意味著,深夜里這里的聲音大致相當于正常交談的音量,能最大程度保障居民休息與學生學習環境。
二、針對城市交通噪聲這一“主要污染源”,專門劃定4a類區
將中心城區29條主干道納入特殊管控,總長度達234.87公里。古泉路、孫臏路、雷澤大道等交通繁忙路段均在列,這類區域晝間噪聲限值為70分貝,夜間55分貝。更細致的是,方案根據臨街建筑高度制定了“差異化管控”規則:三層以下建筑周邊50米內(相鄰1類區)、35米內(相鄰2類區)均納入4a類區,而三層以上建筑僅前排面向道路一側受管控,后排未被遮擋的樓層才需遵守特殊標準,既精準控制交通噪聲影響,又避免“一刀切”式管控。
三、鄉村不搞“一刀切”:采取靈活管控策略
不同于中心城區的精細劃分,方案對鄉村區域采取“按需管控”的靈活策略,不單獨劃定功能區,卻針對不同場景明確了“聲音底線”。
其中,鄉村康復療養區被納入0類聲環境管理--這是比1類區更嚴格的標準,意味著這類區域的噪聲控制將達到“幾乎無干擾”的程度,為療養人群提供靜謐環境。
普通村莊原則上執行1類區標準,但工業活動較多的村莊、有交通干線經過的村莊(除4類區外)可局部或全部按2類區管理,既保障村民基本生活安靜,又為鄉村產業發展留出空間。集鎮作為鄉村的“商業中心”,統一執行2類區標準,兼顧集市貿易與居民生活;而獨立于村莊、集鎮之外的工業倉儲區,則按3類區標準管理,與中心城區工業園區管控尺度保持一致,避免鄉村工業噪聲無序擴散。
對于普通市民而言,這份方案最直接的影響是“生活環境更安靜”--居住區夜間噪聲有了明確上限,交通干線周邊居民的生活也能減少噪聲干擾;對企業來說,清晰的功能區劃讓生產活動有了“聲音標尺”,避免因噪聲超標面臨處罰;對監管部門而言,方案提供了精準執法的依據,可針對性開展噪聲監測與治理,推動鄄城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接下來,鄄城縣各鎮街、相關部門將按方案要求推進落實,隨著管控措施的落地,“靜下來”的鄄城,或將成為當地提升民生獲得感的又一重要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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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鄄城融媒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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