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MB2861832M/2023-00895 | 分 類: | 學生評優獎勵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教育和體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2 月 07 日 |
| 標 題: | 菏澤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學年學生和班級評優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2 年 02 月 07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菏澤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學年學生和班級評優工作的通知 | ||
- 索 引 號:11371726MB2861832M/2023-00895
- 分 類:學生評優獎勵
- 發布機構:鄄城縣教育和體育局
- 標 題:菏澤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學年學生和班級評優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2 年 02 月 07 日
- 發布日期:2022 年 02 月 07 日
- 內容概述:菏澤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學年學生和班級評優工作的通知
菏澤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學年學生和班級評優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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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教基函〔2022〕6號
各縣區教體局,市開發區、高新區社發中心,菏澤一中: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 展,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普通中學省市級優秀學生、省市級 優秀學生干部、省市級優秀班集體(以下簡稱省市級優秀、省 市級優干、省市級優班)評選工作,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
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
省市級優秀學生、省市級優秀學生干部、省市級優秀班集
體。
二、評選范圍
省市級優秀學生參評對象為:市內普通中學階段學校在籍 并實際就讀的學生;省市級優秀學生干部參評對象為:市內普 通中學中學階段學校在籍并實際就讀,在學生會、班委會或團 組織中擔任職務的學生;省市級優秀班集體參評對象為:市內
普通中學中學階段學校所有行政班級。
三、 評選數量
統籌考慮普通中學中學階段學生人數、中學學校數、學業 水平考試情況等因素,根據省教育廳安排部署我市普通高中省 級優秀學生分配名額為887名、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名額為178 名、省級優秀班集體205個。市級普通中學優秀學生評選名額 為6851名、市級優秀學生干部名額為1378名、市級優秀班集 體1448個。根據《評優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對2020 學年評 優工作中未按規定條件和規定程序組織推薦的縣區及學校進行 了名額核減。各縣區及菏澤一中名額分配數量見附件1、2,開
發區、高新區普通高中學校評優工作可納入牡丹區統一管理。
四、 評選標準及程序
條件及程序嚴格按照《評優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五、 推薦報送
確定推薦的普通高中省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 班集體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通過學籍平臺分別填報相應 類別申報表,并將有關材料作為附件“每生一檔” “每班一檔”
上傳。各級安排專人負責填報,對填報過程把關負責。
確定推薦的初級中學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班 集體相關材料紙質版蓋章后報送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并將電
子版發送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郵箱。
1.被推薦學生附件上傳材料包括:
(1)學校關于優秀人選的公示材料。原件掃描PDF格式上
傳,不大于2M。
(2)學校公示電子照片。
(3)縣級推薦的公示信息。網頁截圖格式,不大于300K; 或能體現公示具體地點、具體信息、有學生(群眾)現場觀看場
景,上傳3幅,每幅不大于1M。
2.時間安排。
(1)收到通知后,各縣區盡快將名額分配至各學校,組織 有推薦任務的學校根據推薦程序確定推薦人選,并完成縣(區)
審核公示工作。
(2)2022 年3月1日— 3月20日,開放學籍填報平臺,
各地通過系統逐級推薦上報。
(3)2022 年3月15日前各縣區教體局將《優秀學生和優 秀學生干部匯總表》《高中階段學校省級優秀班集體匯總表》及 市級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市級優秀班集體的相關申報、公
示材料加蓋公章后報至我局基礎教育科同時報送電子版。
各類申報表和匯總表電子板隨通知同步下發(各申報表和匯
總表注冊學號均為省學籍輔號)。
聯系人:程秀征, 5333184; 郵箱: jcjykohz .shandong .cn。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評選工 作領導小組,負責區域內評選推薦工作的組織實施。要向社會 公布舉報方式,并確保渠道暢通,對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核實。
各縣區舉報方式于2月28日前報送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市教育局舉報電話:5333184;
舉報郵箱: jjk01@hz .shandong .cn。
(二)嚴格工作程序。所有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程序要求展 開,要將充分發揚民主、主動公開原則貫穿于宣傳、推薦、評 選、審核、公示、報送的全過程,確保組織實施和評選結果的
公平與公正。
(三)嚴明紀律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和普通中學要自覺接 受師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堅決杜絕評優過程中的各種不正之 風。 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等問題的,市教育局將取消
相關學生的獲獎資格,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對發現的未按規定條件和規定程序組織推薦的學校,取消 本年的評選申報資格;經省級審查不符合評選標準而被取消資 格的學生,其名額不再遞補;對把關監管不到位的縣區,將在
以后的評選中減少名額分配數量。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各級教育部門和普通 中學要加大工作宣傳,將評先樹優工作作為推動學校德育工作和 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對推薦對象先進事跡宣傳,充分
發揮先進榜樣的示范帶動作用。
菏澤市教育局
2022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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