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71726004495004C/2025-18250 | 分 類: | 文字解讀 |
| 發布機構: | 鄄城縣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7 月 07 日 |
| 標 題: | 【文字解讀】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5 年 07 月 07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文字解讀】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通知 | 效力狀態: | 有效 |
- 索 引 號:11371726004495004C/2025-18250
- 分 類:文字解讀
- 發布機構:鄄城縣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5 年 07 月 07 日
- 標 題:【文字解讀】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5 年 07 月 07 日
- 內容概述:【文字解讀】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通知
- 效力狀態:有效
文字解讀:
一、鄄城縣文物保護協調機制的成員單位涵蓋哪些類型,有何特點?
該協調機制成員單位類型全面,既包括縣委宣傳部、縣委組織部等黨委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等政府職能部門,也涵蓋縣經濟開發區、中藥材產業園管委會等園區機構,以及17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特點在于實現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覆蓋,縱向貫通縣、鎮(街)兩級行政單位,橫向聯動宣傳、文旅、公安、自然資源等多領域部門,確保文物保護工作無死角。
二、協調機制辦公室的設置位置和負責人任命有何考量?
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縣文化和旅游局(縣文物局),由縣文化和旅游局(縣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劉穎兼任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文喜兼任副主任。此設置考量在于縣文化和旅游局(縣文物局)是文物保護工作的主管部門,具備專業的文物保護知識與工作基礎,辦公室設在此處便于統籌協調日常工作,負責人由該局核心領導擔任,能快速調動資源、推進任務落實。
三、若協調機制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當該小組內的成員調整,不再擔任此項工作的時候,由該成員的單位將新的成員的相關信息報送至縣文化和旅游局內設的協調機制辦公室即可,由協調機制辦公室負責向新的成員介紹相關責任和工作任務,并更新成員名單。
四、協調機制在推動文物保護工作中,如何體現“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協調機制通過明確多部門職責,推動各成員單位發揮自身優勢吸引社會力量參與。例如,縣委宣傳部、縣網信服務中心可通過宣傳引導凝聚社會共識,縣教育和體育局可將文物保護知識融入教育教學,各部門協同發力,搭建起全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的橋梁。
五、對于上級交辦的文物保護相關工作,協調機制將如何推進落實?
協調機制會先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研究上級任務要求,結合鄄城縣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落實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與完成時限;隨后通過定期召開相關會議,跟蹤工作進展,及時解決推進中遇到的問題;任務完成后,匯總各單位工作成果,按要求向上級反饋,確保上級交辦的工作高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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